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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反制!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进口商品加征关
类别:进出口贸易资讯 发布时间:2025-03-06 14:04 浏览: 次
3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通知布告》,全文如下:2025年3月3日,美国颁布发表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地契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商业体系体例,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承担,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关税法》、《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中华人平易近国对外商业法》等法令律例和国际法根基准绳,经国务院核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物、蔬菜、乳成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畴见附件2。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正在现行合用关税税率根本上别离加征响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色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通知布告加征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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